摘要:5月14日,雷達財經通過查詢天眼查發現ST新潮有天眼風險信息3855條;涉訴關系192條,開庭公告12條,立案信息2條。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闌珊?編|深海
5月14日,雷達財經通過查詢天眼查發現ST新潮有天眼風險信息3855條;涉訴關系192條,開庭公告12條,立案信息2條。
雷達財經注意到,5月13日,ST新潮發布關于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要約收購公司股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收到伊泰B股發來的《山東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約收購報告書》以及《山東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等文件,伊泰B股向全體ST新潮股東發出部分要約,預定要約收購股份數量為34.68億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1%,要約收購價格為3.4元/股。
收購人擬通過本次要約收購ST新潮51%股份,以增強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穩定性并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權,收購人將充分利用自身運營管理經驗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及規范運作經驗,提高上市公司的經營及管理效率,實現上市公司合規治理,提升上市公司資產質量,保護投資者權益,為上市公司全體股東帶來價值提升及投資回報。
本次要約類型為主動要約,并非履行法定收購義務,且不以終止ST新潮的上市地位為目的。結合ST新潮當前股東持股分布情況及浙江金帝石油勘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帝石油”)發出的要約收購報告書,若本次要約收購和金帝石油的要約收購均成功,非社會公眾股比例最高將超過90%,ST新潮股權分布將不符合上市條件。收購人提請廣大投資者關注ST新潮可能會面臨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的風險。
若本次要約收購導致ST新潮的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收購人作為ST新潮的控股股東可運用其股東表決權或者通過其他符合法律、法規以及ST新潮公司章程規定的方式提出相關建議或者動議,促使ST新潮在規定時間內提出適當的解決方案并加以實施,以維持ST新潮的上市地位。如ST新潮最終因股權分布不具備條件終止上市,屆時收購人將通過適當安排,仍積極促使ST新潮的剩余公眾股東能夠按要約價格將其股票出售給收購人。
本次要約收購期限共計30個自然日,要約起始日期2025年4月23日,要約截止日期2025年5月22日。
本次要約期限內最后三個交易日,即2025年5月20日、2025年5月21日和2025年5月22日,預受的要約不可撤回。
截至2025年5月12日,本次要約收購預受要約股份總數為19.14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28.14%。
值得關注的是,2025年5月6日,ST新潮發布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
公告顯示,ST新潮于2025年5月6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0042025005號)。ST新潮因未按規定期限披露定期報告(2024年年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2025年5月6日,中國證監會決定對你/你單位立案。
對此,已代理眾多股票索賠、獲賠的江蘇勝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宋聯民向雷達財經表示,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上市后至2025年5月6日期間買入,且在2025年5月6日收盤時持有ST新潮股票的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99)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新潮成立于1996年,位于山東省煙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