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5月15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注銷證券結果報表》,上述829.5萬份股票期權注銷事宜已于2025年5月15日辦理完畢。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文|簡白 編|深海
5月15日,貝因美發布關于第二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之股票期權注銷完成的公告。
據公告,貝因美于2025年4月27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第九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第二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未達到行權條件暨注銷相關股票期權的議案》,鑒于公司2024年實現經審計營業收入27.73億元,凈利潤1.03億元,兩個業績指標均未達成第二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和預留部分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對應277名激勵對象對應可行權的股票期權829.498萬份均不得行權,由公司注銷。
本次注銷完成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已授予未行權的期權已全部注銷。
2025年5月15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注銷證券結果報表》,上述829.5萬份股票期權注銷事宜已于2025年5月15日辦理完畢。
本次注銷部分股票期權事項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亦不會影響相關激勵對象的勤勉盡職。公司管理團隊和本次股票期權激勵對象將繼續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以創造最大價值回報股東。
值得關注的是,2025年4月16日,貝因美發布關于收到浙江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
公告顯示,“貝因美、謝宏、金志強、包秀飛、陳濱、李志容、張洲峰:浙江證監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公司收入確認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上述事項導致公司定期財務報告披露不準確;二是公司控股股東貝因美集團有限公司存在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形,控股股東2021年和2022年分別占用公司資金3091.66萬元和1693.55萬元,上述資金在當年內歸還公司;三是公司對廣西全安圣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的財務資助事項未及時審議并披露。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九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規定和《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8號——上市公司資金往來、對外擔保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22〕26號)第二十三條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你們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對此,已代理眾多股票索賠、獲賠的江蘇勝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宋聯民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受損投資者可維護自身權益。凡是在2025年4月16日之前買入,且在2025年4月17日收盤時持有貝因美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99)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貝因美成立于1999年,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一家以從事商務服務業為主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