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市場上涌現了數量眾多打著“中草藥調配、不打針吃藥、遠離病毒和抗生素”標簽,但卻有著神奇治療效果的小兒貼敷(也稱“小兒敷貼”)。就例如:在實體門店、社交平臺上熱銷的貼狀元、養兒堂、護生草等品牌,借勢械字號搖身一變成為了包治百病的“神藥”。
小兒貼敷能治病?
眾所周知,兒童不是縮小版的成年人,處于生長發育期的他們,由于各組織器官并不成熟,因此在生病使用藥物治療的同時,產生的不良反應發生率會更高。于是針對此痛點,母嬰市場上催生了大批“牛鬼蛇神”的產品,就譬如被宣傳成“神藥“的小兒貼敷。
在母嬰店、兒推店、月子會所、社交平臺及電商平臺等地方,我們常常能看到或聽到:“小兒敷貼是綠色療法之一,其原理是通過中草藥調配制成,通過穴位貼敷,讓藥物直接從透肌入膚,由表及里吸收藥效,不用打針吃藥就能達到緩解病癥和保健的作用,深受家長的歡迎和認可。”
可是小兒貼敷對疾病的治療和緩解真有作用嘛?什么情況下需要小兒貼敷?小兒貼敷產品又該如何選擇?對此,筆者也進行了一番深入了解,發現市面在售的大部分小兒貼敷,雖然是械字號但根本不具備疾病治療功效,可它們卻在渠道中大肆強調對感冒、發熱、腹瀉等疾病有效。
就例如在母嬰渠道宣傳甚猛的“貼狀元”,官方宣傳稱:“貼狀元中藥敷貼以中醫基礎理論為指導,臨床經驗豐富,可有效緩解小兒腹瀉、感冒、發燒、咳嗽、哮喘、驚風以及夜啼等癥狀。
其中,腸系淋巴炎貼對扁桃體炎、咽炎、喉炎、口瘡、或因咽喉處引起的咳嗽;發燒、目赤、腸炎、消化不良效佳;發熱(低)對外感高熱、扁桃體發炎、咽頰皰疹手足口病、腹瀉等引起的高熱癥狀、達到退燒效果......”
養兒堂也表示:“養兒堂敷貼共30多個經典配方,全面涵蓋感冒、發燒、咳嗽、便秘、腹瀉、扁桃體炎、口腔潰瘍、積食、傷食、厭食、消化不良、黃疸等嬰童常見病與多發病,并且敷貼功效及口碑一直處于行業領先地位。
其中,肺系-燒2可以對外感高熱、扁桃體發炎、腹瀉等引起的高熱癥狀達到退燒效果,并有防止驚厥的作用,退燒后不容易反復。”
與之類似宣傳的還有,“護生草感冒風熱貼”適用癥狀為打噴嚏,流黃鼻涕或年鼻涕,咽紅痛癢;“鑫東進穴位貼腹瀉”適用于泄瀉、腹痛、腹脹;“大今美咳嗽貼”適用于咳嗽、痰多、喘息。
“穴位壓力刺激貼”不能含有中藥、天然植物及其提取物等成分
從這些產品的通用名稱可知,上述品牌旗下的小兒貼敷產品,大致有兩種類型,分別是穴位壓力刺激貼、醫用冷敷貼,都屬于第一類醫療器械。
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顯示:“穴位壓力刺激貼”預期功效:貼于人體穴位處,通過外力僅起壓力刺激作用。大今美咳嗽貼的執行標準號: 魯菏械備20180181號也證實了這一點。
而“醫用冷敷貼”預期用途:用于人體物理退熱、體表面特定部位的降溫。僅用于閉合性軟組織。養兒堂的醫用冷敷貼咳嗽的執行標準號:陜西械備20180004號也證實了這一點,不過目前該證號已被注銷。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明確規定:“醫療器械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以經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注冊或者備案的醫療器械說明書為準,不得含有虛假、夸大、誤導性的內容。發布醫療器械廣告,應當在發布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廣告審查機關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查,并取得醫療器械廣告批準文號;未經審查,不得發布。”
也就是說,顯然上述這些小兒貼敷已經違反了規定,并且廣告也沒有經過審查。
值得一提的是,在2021年底,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曾發布《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目錄的公告》,不僅明確刪除了“醫用冷敷貼”,而且還規定了“物理降溫設備”“創口貼”“穴位壓力刺激器具”等產品不能含有中藥、化學藥物、生物制品、消毒和抗菌成分、天然植物及其提取物等發揮藥理學、免疫學、代謝作用的成分或者可被人體吸收的成分。
但從目前貼狀元、養兒堂、護生草等品牌的宣傳可見,它們幾乎還都以“草本配方,純中藥萃取,綠色療法”為賣點。
同年7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還曾發布過《關于藥械組合產品注冊有關事宜的通告》指出,藥械組合產品,系指由藥品與醫療器械共同組成,并作為一個單一實體生產的產品。中藥外用貼敷類產品為以藥品作用為主的藥械組合產品,按照“藥品”進行注冊管理。
這里需要明晰的是,“械字號”產品是針對某種疾病具有輔助醫療效果的產品,而“國藥準字號”產品對特定疾病有治療效果。也就是說,如果貼狀元、養兒堂、護生草等品牌想要宣傳療效可以按照“藥品”進行注冊。那為什么它們依舊選擇械字號呢?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還是為了謀求更多的利益?亦或是為了別的?
事實上,國家對醫療器械按照風險程度實行分類管理。第一類是風險程度低,實行常規管理可以保證其安全、有效的醫療器械;第二類是具有中度風險,需要嚴格控制管理以保證其安全、有效的醫療器械;第三類是具有較高風險,需要采取特別措施嚴格控制管理以保證其安全、有效的醫療器械。
其中,第一類醫療器械實行產品備案管理,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實行產品注冊管理。簡單來說,第一類醫療器械更容易辦理,只需要提交申請,把相關材料(如產品風險分析、產品技術要求、產品檢驗報告、產品說明書及標簽樣稿等)補齊,就能通過審核。
母嬰門店銷售醫療器械和誤導宣傳有風險
綜上可見,對于拿它當藥品、保健品宣傳的母嬰代理和母嬰門店而言,無疑是在給自己埋雷。并且更重要的是,母嬰門店的營業執照是有經營范圍,可能并不會涉及到第一類醫療器械的銷售。在此之下,一旦被職業打假和消費者舉報,母嬰門店就會面臨巨額的工商罰款。
此前,就有因不當宣傳醫療器械被罰的案例。2020年,莆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線索,對福建好醫師大藥房有限責任公司涉嫌發布違法廣告進行調查。
執法人員發現于2020年7月下旬起,當事人在美士恩大藥房旗艦店銷售“穴位壓力刺激貼”商品,商品標題廣告內容為“三伏貼冬病夏治去濕排寒正品艾灸貼去濕氣空白貼成人兒童通用穴位磁療貼......”,但當事人無法提供上述商品廣告中的功效證明材料,此行為涉嫌違返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的規定,對其進行了相應的行政處罰。
誠然,小兒貼敷捕捉了當下的大健康紅利,很好地契合了消費者長尾的需求,發展勢頭十分迅猛,但在內卷化日益嚴重的母嬰市場,品牌和門店想要突圍絕不是靠虛假的、夸大的營銷加持,因為能夠走到最后的勢必有一定的“功底”。